書名:林燕妮筆下的成功名人(原刊於明報週刊)
    出版:明窗出版社有限公司

    作者:林燕妮

    出版日期:一九九七年五月


    讓一首歌記住我-周華健

    在香格里拉酒店的咖啡室,六時多了,準備亨受自助餐的客人陸續而來,周華健跟三位唱片公司的朋友終於塞車到了。

    輕鬆地坐下,攤開一首首曲詞,歌迷開始左一個右一個的跑過來要求簽名,有些還急於跑到下面唱片店子買了他的新CD「生.生活」,請他簽名留念,周華健是以歌曲和歌聲抓住歌迷的心。他很有點意外的喜悅,我笑說:「你有空到這兒來坐一下好了。」

    「我既不英俊,又不會跳舞,我不是個performer,我是個singer-song-writer。」華健說:「曲好便行,有誰會因為一首好的民歌而說:『我要嫁給唱這首歌的那個人?』大家愛上這首歌便夠了。」

    《明天我要嫁給你》是他自己作曲填詞的名曲,男的唱女的也唱,唱得家傳戶曉,可說出乎他意料之外又不出乎他意料之外。

    初寫的時候,他本不以為這是要來plug的歌,擺明是唱片中的點綴品,所以寫時反而沒有壓力,天馬行空的,但一寫完便知道這首歌好。
    初時錄好只有他和結他的聲音,他拿去給哥哥聽,哥哥說:「我看這首不行。」他自己卻認為不單有廣告作用,還會引起聽者的好奇,咀嚼起來有味道,還可以引起眾人的遐想,一定hit的。

    「結婚,男的叫娶女的叫嫁,嫁娶基本是不平等的。是啊,我是刻意反串,把歌名改作《明天我要嫁給你》的,這個名字夠搶,是故意搶的。」他很懂得自己在幹什麼。

    當然他也有擔心的,因為反串角度那麼大,幻想那麼大,反而會令新創作一下子停滯了。他想,歌手走到死胡同了。既結了婚又不會跳舞,一定要作更好的歌。幸而他給自己的壓力不大,在新CD中自己又再作了四首曲,甚得歌迷喜愛。

    創作人總會在進進停停中徘徊,有時會為突破而歡喜,有時會為下一步幹什麼方好而擔心。
    華健說了好幾次「他又不會跳舞」,耿耿於懷。但不要緊的,不會跳舞,上回還不是開了十九場演唱會。歌手懂得唱歌應比懂得跳舞來得重要吧。

    翻著歌詞,他說是從中間填起的,先想到「明天我要嫁給你啦,明天我要嫁給你啦」。
    「要不是每天的交通,煩擾著我所有的夢」,他指著那兩句歌詞,說出他曾經,不是他的感慨:「現在婚姻並非純感情,而是物質主義多。女孩子嫁之前都有點心慌,到底她真喜歡對方什麼?」

    「我就是像唱相聲似的,用故事的形式把這首歌唱出來,又有點像民歌。其實,別說今天,二十年前的人都已經很物質主義的了,特別是在發展中的國家,愈在不好的真空期中,愈需要物質的填補。」

    講起女人,他輕輕用國語哼一次五年前的《讓我歡喜讓我憂》。
    愛到盡頭覆水難收....你這樣一個女人,讓我歡喜讓我憂.....

    「這首歌令我印象深刻。『女人』這兩個字,特別是用國語說出來時感覺很特別。我不是說我的太太,不是任何一個女人,而是赤裸裸的,抽離所有因素,美貌、談吐,總之就是一個女人。沒有憂愁那有歡喜。婚姻、朋友,雙方相處久了,必定有煩有憂,有適合你的地方也有不適合你的地方,有五分好事亦有五分壞事,一切在乎你可不可以去了解。」

    華健有腦袋,他知道作為流行曲,《讓我歡喜讓我憂》是「必殺之歌」。「有哪個男人沒碰上一個或者幾個他既喜且憂的女人啊?」
    講起覆水重收,我問:「你會覆水重收嗎?」

    他說:「不可以。」雖然唱時他說:「沒試過入戲。」沒試過自己代入,只是用聲音演戲。但不免帶出了他的戀愛觀。

    華健的太太是美國人,已婚十年,之前他拍過兩次拖。
    初戀,他說是無疾而終,那時十七歲,在香港唸中學,「眉來眼去,一顆心跳得幾乎從嘴_掉出來那種。」初吻,忘了誰先吻誰,只記得女孩已經閉上了眼睛幾次,他都沒勇氣吻下去,結果不知如何的吻了。

    「那個晚上叫計程車送她回家,車子停了,她到家門了,那時真是度秒如年,司機一定奇怪為什麼她不下車。唔,她下車前親了我的臉頰一下,當時沒有馬上的反應,她下了車之後,才七魂不見了三魄。」
    「那怎麼無疾而終?」

    「大家去了不同的地方升學,通信通到信都放滿了整個皮鞋匣。」他笑了:「但我需要實際的體會,生理需要多於感情需要。」

    在台灣唸書時,發生了令他不再覆水重收的第二次戀愛,那次戀愛,帶給他莫大的憤怒和對感情的冷眼分析。

    「要是不想到一生相守,追女孩子幹什麼?但是對方家長不喜歡我做歌手,認為風險大,她不過在作明星夢而已。那末她便遵從她父親的話跟我分手。」
    「那時我很憤怒,為什麼生死相許原來可以這樣?要是她愛我,她應該聽我的而不聽其他人的,既然是我的結婚對象便應該相信我的潛質,我又沒有很多朋友,連唯一可以了解我人都沒有了。」

    「後來她有回頭找我,我不能覆水重收,既然她可以在一夜之間說不愛我,那末以前信誓旦旦的愛是否假的?我想,你說再愛我了,但你的爸爸仍然是那一個,家人仍然是那一家,那還不是一模一樣!」

    在凄凄慘慘的時候,幸遇上了現在的太太。那時他在餐廳唱歌,自覺沒什地位,但她卻說:「Wow! Fancy job! 」,「那時我當時最需要的一句話,前任愛人因此而棄我,她卻把我的自尊自信帶了回來,興奮得我,把搞了一年都沒寫好的歌在一個月內全都弄好。」
    「我問她,你信不信我會紅?她說她爸爸是戲劇教授,也有在電視成名的學生,我怎會沒機會呢?呀,好,這個爸爸不同那個爸爸!」

    於一九八六年結婚到如今,已過了十個年頭,從加入「滾石」錄第一張唱片到如今,也是十個年頭。

    其實他是失而復得,那時在餐廳唱歌,已唱了五年,唱到喉嚨發炎,上顎腫得掉了下來似的,等機會等不到,等星探等不著,投稿(作曲填詞)到唱片公司不獲採用。那時,他說,想當歌星的壯志已改變了,放棄唱歌算了。

    但他又是如此地喜愛音樂,打算了一下,不如乾脆在唱片公司當助手。「就是專門聽那些投稿歌啊!」好大的諷刺:「有些嚇壞人:廁所,沖水!世界滅亡!亂唱一起,怪不得。」

    投稿從來不是晉身文壇或者樂壇的方法,這個我知他知。進了唱片公司至少近水樓台,他希望有一曲出來,佚名也好,有人唱便行了。
    誰知正因認識了些監製,大歌星嫌酬勞不夠的廣告歌便介紹他去唱,一唱便唱了三十幾四十隻廣告歌。

    「三十秒的廣告歌才兩千元,台幣啊,不是港幣。」華健說,那末除三啦,六百塊港幣左右。「兩千塊台幣,那時是救命錢。現在,兩萬,二十萬,放進銀行啦。沒什麼感覺」。

    說起他的廣告Jingle得意之作,是個汽車廣告,如今說起華健還眉飛色舞:「錄了兩個月後才播,唱到街知巷聞。第一次在街上聽到,還以為聽錯了,就追著那部播著廣告歌的車子聽,直追到一個麵檔。那時沒有人認識我,但也是我最快樂的時刻,我有機會了!」
    華健的路,是從進入唱片公司,認識公司要員,得以唱廣告歌,然後出唱片的,他想,努力做個寫唱者,一定有一天會成功。

    成功,目前已經有了,他認為歌星最好每個星期都有個目標,不要使心態失去平衡。「沒錢時必定唱得好的。做了大哥大姐而繼續抱著大哥大姐的心態是錯誤的,那樣會弄到自己害怕再出唱片沒有人買,一碟身敗名裂,死在本行。」

    「那末你怕不怕死在本行?」我問。
    「我也怕死在本行,但我這個年紀,應做個成熟的男人,我真的很愛音樂,我本身便是個大歌迷。他日不唱歌了,還會作曲作詞的。」

    「我把工分得很清楚,我自己唱寫,也為人家寫曲作詞,我最怕我講紅色,人家卻當我講粉紅色。」

    「我的音樂觸覺太犀利了,我相信不用逼到每首新歌都必定有全新的東西,要應時才行,太新太快有時沒有用,我相信Do it and do it at the right time。」

    「例如,開頭兩張廣東話唱片很輕鬆,不過是把我在台灣唱過的搬過來便可以.第三張已遇到些少壓力,我得寫些新歌。第四張《生.生活》,有四首是我自己寫曲的,找回從前三張唱片中一些自己的影子。」華健最大願望:「我最喜歡The Beatles,如果我能有一隻唱片,我寫的作的唱的,能像The Beatles那樣流傳下去,那便心滿意足了。」

    他很清楚自己的路,其實歌迷更加清楚他的路,他們要周華健的歌曲及他的聲音,他的影子,和跟他一樣的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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