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一個叫周華健,原籍香港的歌手,在台灣紅起來。
兩年前,某一個下午,唱片公司的公關打電話來問可否安排一個訪問給他,經高層考慮,答案是:「唔該!遲
先!」
結果一遲便遲了兩年。
然後又是一個下午,的士上播著一首叫《明天我要嫁給你》的歌。
紅得連只識張學友的師奶也懂得哼兩句。連王菲也要唱。連張學友也大叫佩服。
大家差點忘記那已是兩年前的舊歌,畢竟後知後覺。
然後又經高層考慮,說要安排一個周華健訪問.然後是唱片公司說:「他很忙,檔期排滿了,要等。」
一等又是四個月。
四個月裡,有人結婚生仔,有人升職加薪,有人一籌莫展,有人約不到訪問。唯有看著周華健氣勢繼續直逼張學友,繼續與成龍、杜德偉作老友狀,繼續歡天喜地替各大小歌迷簽名握手.
一個訪問。 
依然笑容可掬,親切熱情禮貌得叫人誤會大家是老朋友....
若果才華與名利是在同一軌道並行的話,周華健說他應該兩年前在香港紅了!
若果真的如此,訪問應該在兩年前做了.....
紅
說周華健紅,有事實根據,如新唱片在兩星期內賣了近十五萬張;如在兩天內,替三千多個歌迷簽名,簽了近五千個名,未知算不算是香港紀錄。而他的感覺是:我很快樂。
「紅?我真的很想紅,每一個從事音樂創作的人,都想自己紅,那樣代表得到別人認同,我很喜歡聽到人家的掌聲。我不想用紅來形容自己,但當自己看到有八百幾人排隊等我簽名時,我每次心裡都在喊
:『阿媽!我得
啦!』那種感覺令我很快樂。
「我是做流行音樂的,什麼叫流行?便是要很多很多的人都接受,都覺得好,既然這樣,我當然希望愈來愈多歌迷。
「我從來沒有分析這樣是不是偶像,是不是取悅大眾,起碼我沒有因為紅與不紅的問題而改變我的生活方式。我從來不要求紅了之後要過什麼生活,亦不知天王巨星的生活要怎樣,若每天起床,有兩個保鑣在你身邊,我肯定受不了,因為我不快樂。
「可能很多人覺得這樣的生活很快樂,你看Prince,他喜歡罵人,別人採訪他,他幾乎要踢走記者。或者他覺得這樣的生活很快樂,或者這是他的性格,各人有各人的生活方式。
「而我只用自己認為最快樂的方式生存。
「我絕對proud of (驕傲)自己輸送
流行文化的工作。流行文化代表了某段時期,某個年代,人們的集體感受、集體思維。你的作品令大家有情緒上的共鳴,那絕對值得自豪。很多年後,有人記得周華健的歌,在九五年裡記載了大家的集體回憶,那便代表我成功。
「我快樂,因為我得到很多回報,我當然希望成績好,但從沒有想過會好到這麼多。我很容易滿足,所以當有額外收穫時,便很開心。滿足感是你作了一首好歌,聽到個個都得跟
唱,若果你問我有一百萬重要還是作到一首像《明天我要嫁給你》的歌重要,我會選擇後者。
「有人會懷疑作為一個音樂創作人,名成利就後,作品會失水準。我絕對明白先窮而後工的道理,我現在生活的確很安穩,尤其是有了兒女後,生活沒有什麼大起跌,但我沒有懷疑過自己的才華。首先,以我現在對音樂的經驗,我不敢肯定自己一定能作到好曲,但我絕對明白什麼是一首不好的曲,什麼歌是不行的,這是累積下來的經驗。
「其次,我絕對明白自己是一個怎樣的人。當一個名利雙收的人,沉迷物質生恬,他的藝術作品一定不會好到哪裡,因為他對生活沒有感受。而我,我很幸運,我與太太不是那種強調物質的人,我肯定無論我怎樣受歡迎,也不會財大氣粗,因為那樣的我不快樂。
「今日,別人說我紅,其實是因為right timing,早幾年的香港樂壇不健康,大家為求賺快錢,拼命地用改編歌;直至兩年前,大家都聽膩了,厭倦了,開始意識原創,那時有個人跑出來,叫周華健,作的歌大家喜歡,這樣而已。早五年前或遲五年後,周華健可能根本不會有機會在香港出唱片,剛剛是這個時候,有這個需要。」
我係蟑螂
說周華健成功,他真的很成功,很成功的處世,直接點說是圓滑,尤其是當大家看到他與不少人都老友鬼鬼,都謙謙虛虛,都禮貌周周時。
周華健說他很懂得人,人家可以說他很圓滑,他說自己對環境有很高的適應能力,如同蟑螂!不錯!是蟑螂。
「那是我的人生哲學,我經常說自己是蟑螂,即去到什麼環境也很容易生存,很容易接納人,你可以說是懂得做人處世,但那有什麼不對。我不明白為何不可以笑臉迎人,為何大家在街上要眼超超。
「或者現在說是馬後炮,若果你問回一些多年前識我的朋友,我已經是這樣,我沒有因為要迎合大眾而親民,我一向如此。
「一向都是蟑螂,唯一不同是我不會咬人,不會傷害人家。我不知道自己天生是一個怎樣的人,但剛往台灣的日子,給了我一個很重要的啟示。那時與我一起的香港同學,大家都在那慘綠少年的成長階段,面對新環境,一句國語也不懂說,自然覺得別人排擠你,他們的反應是:
討厭這個地方,我亦一樣。但我很快便叫自己適應,我相信每一個地方都有它的好處,既然你要住在那裡,便要找那些好處出來,去認識它的歷史,了解它的文化囉!之後,我愛上了台灣。
「返回香港出唱片時同樣遇到這種情況,別人對我說國語,我明明是香港人,懂廣束話,知道銅鑼灣在哪裡,為什麼當我是外來人。於是我押後唱片的工作,用兩個月時間告訴大家我本來便是香港人。
「在那個地方生活,融合那個社會比什麼都來得重要。
「但我強調,我沒有刻意討好任何人,或者為自己的事業改變自己的性格。」
張學友
周華健說回來香港後;最尷尬是別人拿他與張學友比較。更尷尬是唱片公司說他的唱片比張學友好賣,別人又說他是外族入侵,張學友又反說他是未來接班人,總之沒完沒了,日日新鮮。
「我昨日在台上表演時,我一邊彈琴,一邊緊張,我從來未試過如此緊張,因為之前有記者問我對直逼張學友有什麼意見?而那天,電台又用了周華健VS黎明來作號召。唉!要我怎樣說...
「我回來發展,不是要與人比較,我只希望唱自己的歌。今天,你叫我唱張學友的歌,我唱不到。同樣,他唱我的歌,又可能是另一回事,他與我是兩種風格....
「其他無論怎樣,我不希望別人用外族入侵來形容我,我本來便是香港人,應該說大家都是中國人,何來外族入侵。
「今天,我能夠與香港很多紅歌星同台演出,已經很光榮,已經很高興。自己能夠幹
自己喜歡幹的工作,己經很幸運。
「老實說,這樣已很快樂,別人怎樣說,不上心。」
那些台灣的日子
周華健,三十五歲,香港出生,十九歲那年因考不上中文大學,便往台灣留學。母親說他讀書成績不好,因為過分沉迷玩結他。
那年,他臨上飛機前,把右手本來為方便彈結他而蓄著的手指甲剪掉,望
指頭那長期不見天日的嫩肉,決心從此與音樂脫離關係。
在台灣讀大學二年級時,一個農曆年的清晨,他在宿舍裡聽到隔壁的結他聲,於是興之所至,借了同學的結他來彈,結果情緒一發不可收拾,從此決定要從事音樂工作。
於是他早上讀書,晚上在餐廳裡唱民歌,看
很多過氣民歌手潦倒的潦倒,離開的離開,自己難免徬徨。日子當然還是這樣渾噩的過去,仍然每晚在西門町的大小餐廳裡唱
Simon
and Garfunkel的《Mrs. Robinson》,每次都感觸得幾乎掉下淚來。
有一天,他為一個民歌手寫了一首歌,叫《其實我不想放棄》。
然後,他跑遍台北,希望別人給他機會,結果多是給人冷言冷語的打發掉。
後來,李宗盛僱用他,在唱片公司裡作打雜,幹著執拾錄音帶,與洗唱機唱頭的工作。
後來....後來他作了很多廣告歌。開始受注目,李宗盛給他機會出唱片。後來....後來他紅遍台灣。
很多年後,他作了首《明天我要嫁給你》,香港的卡拉O K也找到,大家視為
歌極品。
周華健說他不是寫待嫁心情,而是寫一個在城市的女孩子,每天過
刻板的生活,返工放工,沒法發揮自己的才能,她受夠了迫車上下班的日子,一天,有一個駕
漂亮汽車的男子來接她,她希望嫁給他算了。為了一部汽車結婚。周華健看
身邊很多朋友如此這般的結婚去。
周華健在八年前,買了一部二手舊車,一直用到今天,依然得很愉快。在假日接太太仔女往西門町購物。
兩年前,他終於在台北購了房子,第一次買屋,很興奮,因為可以有更多空間,他與兒子玩遊戲。遊戲的名稱是:蝙蝠俠大戰鹹蛋超人。
兩年前後
一九九三年的夏天,周華健來香港拍戲,拍的是他同學唐季禮作導演的超級計劃,跑在街上,沒有什麼人知道他是誰.收工後,他抱著兒子,託運戲服的貨車順道送他回親友的住所,車上沒冷氣,熱得像個蒸籠.那年,他沒有傳呼機,沒有手提電話,朋友找他,便打電話上他哥哥的辦公室裡留言.當然!那時沒有什麼人要找他!
一九九五年,周華健隨行的人員有宣傳經理、有保母、有助手、有梳頭、有化妝、有司機、有...五隻手指也數不完.
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