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3月08日 新浪娛樂
羅中旭真的在道歉嗎?伊夫/文
比起因遭到冒犯便率眾毆打婦女的歌手潘勁東,只動口而沒動手的歌手羅中旭實在可以稱為謙謙君子了。
不論追星族的舉動有多麼粗魯、不雅和過火,但都是在懷著一腔崇拜的心情前提下做出的。換句話說,如果不慎冒犯了明星,也是無意失手。絕對上升不到什麼要臉或“不要臉”的高度。就算羅中旭是個金枝玉葉的嬌小姐,想必一枝輕薄的螢光棒也難以造成毀容或 “視網膜”損傷的。
可羅中旭憑什麼就那麼大的口氣,當場叱辱那個“不要臉”的女生“滾出去!”呢?就因為你是被接待方供奉為座上賓,便可以如此頤指氣使?就因為自以為是“歌星”,就能夠無視追星族們的人格尊嚴?
同任何一個明星一樣,羅中旭也經歷了尚未成名的較長歲月,曾經奔跑於上海夜總會的歌手,理應對成名前的生活有深刻的記憶。做到寵辱不驚也許困難,但即使隨著名氣的增長,健忘的步伐可能有所加快,起碼應該明白自己只是歌壇藝人而不是一國暴君,清楚自己無權充滿霸氣地當眾叱呵黎民百姓。
去年無錫,當台下聽眾向自己熱愛的偶像瘋狂地投擲時,張曼玉只是從容鎮定地微笑後退,甚至都沒做躲閃的動作。劉德華在今年的新年倒計時晚會上,面對這一場景也是一臉微笑。周華健在北京演唱會上,也只是和顏悅色地求情:“請不要再扔了,這樣會很危險的。”
當然,也許他們都沒有羅中旭的腕兒大,沒有膽量如此目中無人耍大腕兒脾氣;要麼就是自愧不如羅中旭的龍體較貴,不用擔心最終造成什麼“視網膜出血”後遺症;再一種可能就是——羅中旭遭遇到了全世界“素質”最差的聽眾。
不過,幸好羅中旭還不是萬人之上的暴君,儘管被惹怒龍顏,但還是很平民地及時表示了“非常後悔”和承認“做錯事了!”可惜遺憾的是,羅中旭竟然沒有勇氣敢作敢當,始終找沒人相信的藉口徒勞地自我開脫。
知錯就改,證明羅中旭的確比直到被判了刑還堅持到底的潘勁東明智。然而,如果道歉缺乏真誠,總認為自己“很委屈”或者不敢正視自己“潑出去的水”,那這樣的“向歌迷說一聲‘抱歉’!”,到還不如潘勁東一根筋走到底更顯得有些男子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