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頁


2004年11月08日  哈爾濱日報

《新晚報》之夜•周華健演唱會


李威/報道

  為慶祝《新晚報》創刊20年,感謝廣大讀者對《新晚報》20年來的支持,本報將於12月24日晚6:30,在哈爾濱國際會展體育中心體育館舉行“聽健看健《新晚報》之夜•周華健哈爾濱演唱會”。

  周華健是華人歌壇最具實力的巨星,《朋友》、《花心》、《刀劍如夢》、《讓我歡喜讓我憂》等等歌曲,陪伴歌迷走過了20年的歲月,周華健的歌幾乎首首被傳唱,可謂是被內地歌迷傳唱歌曲最多的歌星。周華健表示,在12月24日晚,他將為哈爾濱歌迷傾情演唱4個小時。

  為了讓喜愛周華健的廣大歌迷有更多機會親近偶像,一睹周華健的風采,聆聽他優美的演唱,周華健哈爾濱演唱會組委會特地邀請周華健14日來哈,參加演唱會新聞發佈會,並同時舉辦“周華健歌迷見面會”和“周華健演唱會門票簽售活動”,讓歌迷得到他親手簽名的演唱會門票。

  此次“聽健看健《新晚報》之夜•周華健哈爾濱演唱會”,由黑龍江省雜技團演出公司、哈爾濱紅博世紀廣場和《新晚報》聯合主辦,哈爾濱同利達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承辦。



周華健哈爾濱演唱會組委會聲明

  為保障周華健哈爾濱演唱會組委會的合法權益,現嚴正聲明:

  1、“新晚報之夜•周華健哈爾濱演唱會”的名稱、入場門票及相關商業行為,是周華健哈爾濱演唱會組委會享有的專屬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2、凡未經“新晚報之夜•周華健哈爾濱演唱會”組委會許可和指定從事商業行為和廣
告宣傳的單位和個人,其行為均屬侵權行為;

  3、“新晚報之夜•周華健哈爾濱演唱會”組委會現開始全面招商,取得授權的單位和個人方可進行相關商業活動,否則本組委會將依法行使訴權,追究侵權單位及個人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周華健哈爾濱演唱會組委會

  法律顧問:李多多

  2004年11月8日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