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7日 台灣蘋果日報
淩峰兩岸置產 包租公屋滾錢淩峰前晚在上海欣賞「兩岸校園歌曲30年經典演唱會」,他透露自己現在是標準的「包租公」,光靠代言房地產換來的別墅就有7棟,自己在北京、上海、臺北等地還另有窩,現在靠收房租就可以養家、養公司員工。
代言換房產
他透露自己1994年不做《八千里路雲和月》之後,轉做房地產,他說:「我在大陸常接房地產的代言,建商常會將別墅當酬勞,光代言換來的房子就遍及大理、青島、昆明、廈門等地。不過接這樣的案子有點冒險,房子增值就算我賺,若貶值可就虧大啦!」
歌手大陸撈
他人在大陸,深知人民幣好賺,「像齊秦唱商業拼盤(指只唱3首歌的商演),1場至少30萬元人民幣(約131萬元台幣),周華健有35萬元人民幣(約153萬元台幣)」。不難理解為何這些歌手都喜歡待在大陸賺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