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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6日 東方今報


周華健演唱會繳稅3萬 成鄭州市今年首筆涉外所得稅

 

  鄭州市今年首筆涉外演出團體涉外所得稅在高新區國稅局扣繳。昨天,記者獲悉,位於高新區的“河南祥龍四五酒業營銷有限公司”依法為“四五老酒•周華健20周年鄭州個人演唱會”申報扣繳了30039.01元涉外所得稅款。

  1月13日,周華健個人演唱會在省體育館舉行,本次演唱會應當繳納的稅款也於1月12日在鄭州市高新區國稅局扣繳。該筆涉外演出團體所得稅款,既是高新區歷年來的首筆,也是鄭州市2007年的首筆。


2007年01月16日 河南日報


周華健演出繳稅3萬多


  王曉欣/報道

  1月15日,“周華健20周年鄭州個人演唱會”申報並繳納了涉外所得稅30039.01元。這是今年鄭州市國稅部門徵收的首筆涉外所得稅。

  據瞭解,周華健此次演出收入約10萬元,鄭州市國稅部門按照33%的比例對周華健的演出團隊收取了涉外所得稅。

  鄭州市國稅局的工作人員介紹,此次涉外所得稅是將周華健的團隊作為外資企業徵收的稅款,因此不再徵收周華健的個人所得稅。

  據介紹,近年來外籍和港臺演員來鄭演出頻繁,鄭州市國稅局於去年出臺了《鄭州市境外演出團體稅收徵收管理辦法》,加大了對境外演出團體的稅收征管力度,境外演出團體來鄭州演出應繳涉外所得稅。


2007年01月16日 鄭州日報


周華健來鄭州舉辦個人演唱會 共繳個稅3萬元

盧文軍/報道

  昨日,高新區國稅局和地稅局傳來消息,鄭州市今年首筆涉外演出團體涉外所得稅款3萬餘元如期扣繳。位於高新區的“河南祥龍四五酒業營銷有限公司”依法為“四五老酒•周華健20周年鄭州個人演唱會”申報扣繳了企業所得稅30039.01元,營業稅3000元。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1994年發出的《關於境外團體或個人在我國從事文藝及體育演出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有關規定,外國和港澳臺地區的演員以團體名義來大陸演出,應該繳納涉外企業所得稅。近年來,省會鄭州演出市場日漸繁榮,外籍和港臺演員來鄭演出越來越頻繁。

  高新區地稅局有關負責人說,周華健這個演出團體的稅後收入是10萬元,而且,這是整個演出團體的收入,最後分到周華健手中的可能連一半都不到。如果算上周華健在現場向河南省希望工程辦公室捐的6萬元,他這次的鄭州之行可以說是一場真正義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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