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給華健的信》
我從未有過男性的偶像,你是第一個,也是唯一的。
記得在我剛結婚時,需要購買大量電器,固時常逛電器行。在某個星期六下午,電器行內正在播「讓我歡喜讓我憂」的MTV,當時的我,對你沒有任何認識,甚至於你的名字也不知道,但我就是給你的歌聲吸引著,站著將整個MTV看完,我相信就在那時你已經不知不覺地印在我腦海中。往後的日子,沒有留意你的消息,沒有參與你的演唱會。
在96年間,你的歌幾乎每天都可在RADIO聽到,令我開始再次留意你,所以當你在香港開演唱
,我便跟 妹妹一起看,發覺你真的真的很厲害,不只歌唱得好,而且也很懂得控制氣氛,令到在場每一個觀眾都很 投入(特別是我),所以我再多看另外一場,這次我更跟我先生、媽媽、兩位姊姊、姊夫、姑姐等一行八
人一起看呀。自此,你便成為我的偶像了,更開始收集你的CD、MTV(當然是正版啦)。
一直以來,都只是自己一個默默地支持你,但由於最近在INTERNET上認識一班你的歌迷,在肥姐演唱會
後,大家在後門等你,我終於終於近距離見到你啦,還跟你合照,真的好開心(特別要多謝Pauline)。
你知道嗎?你真是有一種說不出的吸引力,可能是你的笑容,可能是你的親切,我也不知道,總之就是喜歡。現在甚至我的先生也開始留意你了(因你在紅館門外跟他握過手呢)。
雖然很多人都說已婚的歌手都很難成為偶像派,現在証明他們都錯了,因為你一出道已經是別人的老公,但你一樣成為我們一大群歌迷心目中的SUPER偶像,也正因你是已婚及有兩個可愛的子女,讓我感覺你是個好丈夫,好爸爸,其實只是這點,你已經成為我的偶像了。
華健,請繼續你的創作,雖然現在很少機會在香港見到你,但我一定永遠支持你,請相信我。